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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中转租的规定是什么

民法典中转租的规定是什么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关于房屋转租的规定,以下是主要要点:

1. **出租人同意** :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得到出租人的同意。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,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。

2. **转租期限限制** :如果承租人得到出租人同意转租,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。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有其他约定。

3. **异议期限** :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,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,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。

4. **赔偿损失** :如果第三人(即次承租人)造成租赁物损失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

5. **居住权限制** :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。

6. **解除合同情形** :如果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者被查封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以上规定确保了房屋转租行为的合法性,并保护了出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益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更新,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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